记者今日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零售召回监管的公告》。通过明确全国召回目标,进一步强化跨境电商经营者、外包企业、跨境电商平台等责任。《通知》明确了通过跨境电商进行的零售进口商品境内召回范围。明确跨境电商经营者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安全负主要责任,跨境电商经营者应当委托境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收货,并将委托企业信息报送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通知运营商。强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相关义务。跨境电商企业发现涉案食品存在风险或质量安全问题的,有义务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通知签约企业妥善拆除、处置已售食品。撤回、处置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等部门。强化跨境电商平台责任。电商平台要求跨境电商鼓励跨境电商经营者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和管理,鼓励跨境电商经营者和签约企业发布召回。不采取主动退出措施的跨境电商企业将无法提供平台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退出监管并通报相关人员有关部门严格依法依规对不履行提款相关义务的跨境电商企业、境内受托企业和跨境电商平台进行处理,纳入信用管理。 (央视记者李京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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